中外医疗杂志

期刊简介

  《中外医疗》 杂志是国家卫生部主管,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主办的专业性学术期刊,中国核心数据期刊(遴选)数据库收录期刊、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、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。2009年提高办刊质量,引入了“不端学术论文检测系统”。全国各地邮局公开发行。《中外医疗》杂志由卫生部主管,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、二十一世纪联合创新(北京)医药科学研究院主办的国家学术期刊。本刊旬月刊,国内统一刊号:CN 11-5625/R;国际标准刊号:ISSN 1674-0742;邮发代号:80-541。《中外医疗》杂志创刊于1981年,曾用名《化工之友》。系旬刊,每月01、11、21日出版。该刊服务于医学创新研究,以医疗事业改革和广大医疗工作者探究学习,增强医德,提升医术为主旨,努力体现专业性,学术性,权威性,贴近实际,追求实用。长期面向全国征集医学学术论文,在该刊发表的论文可获得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。

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
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
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